项目申报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广西工业企业十佳奖的通知 (2018-10-16)

2018-10-16

桂工信综合〔2018〕85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委决定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广西工业企业十佳奖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企业创新创业奖评奖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划〔2018〕62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申报广西工业企业十佳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广西工业企业十佳奖10个,每个奖金50万元,每三年评选一次。因评奖对象不满足评奖条件的,奖励名额可空缺。

二、申报范围

依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的工业企业,以自愿原则申报。以企业集团申报的,其成员企业当年不得单独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重大劳动争议及卫生职业病等事故;

(二)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发展中具有相应地位;

(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位于全区行业前列,新产品开发成果突出,连续三年均有新产品投放市场且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企业在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业绩显著;

(五)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六)企业经营业绩突出,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指标位近三年稳步增长。企业的成长性较强,是行业的领军、龙头企业;

(七)企业内部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遵守环境保护及节能降耗法律法规,完成申报年度自治区下达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在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行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成绩显著,亮点突出;

(八)企业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环境保护、安置就业、员工培训以及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广西工业企业十佳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三)企业2016和2017年度统计报表一式三份;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6和2017年度财务报表一式三份;

(五)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    

五、组织申报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并附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

(二)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申报表》(附件)中“推荐单位意见”,于2018年11月10日前提出推荐名单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同时将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寄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请各市工信委,做好宣传动员,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认真做好组织推荐,按时上报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综合处:陈  

电话:0771-8095181,18377688550;

传真:0771-8095075。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员工作部:梁  

电话:0771-2802681,18172337179;

联系邮箱:gxgyqysjj@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广西工业企业十佳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