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的通知(2018-11-15)

2018-11-15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的通知

·         文章来源:信息化推进和安全协调处               类:通知公告

 

桂工信信息〔2018964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国发〔201750号)和《关于印发广西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1868号)等精神,积极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培育融合发展新生态,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创新转型,鼓励企业开发自主创新软件产品,提升我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层次和发展水平,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两化融合方向申报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属于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可明显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具体为:

1.研发设计信息化项目。支持产品设计、协同研发、产品数据交换、产品数据管理(PD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等的应用。

2.生产过程信息化项目。支持生产执行系统(MES)、集散控制系统(DCS)、制造工艺的数字化控制与模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等应用。

3.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支持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资源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仓储管理系统(WMS)等信息系统的应用。

4.信息化综合集成项目。支持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的综合集成与精益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等模式创新;支持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信息技术服务。

5.智能制造项目。支持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等项目。

6.工业互联网项目。支持企业内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升级改造、标识系统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项目。

7.其它领域信息化项目。支持工业大数据、工业云、工业电商、节能减排、在线检测、远程运维、互联网“双创”平台、园区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的信息化项目。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向申报范围。

1.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2.研发设计、生产控制、工控安全、生产管理、嵌入式软、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3.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4.信息安全软件及服务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5.工具、测试、环境等支撑类软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6.智慧城市(社区)、智慧健康养老、智能穿戴、智能无人系统、智能医疗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等;

7.移动支付、位置服务、社交网络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游戏动漫、虚拟现实等信息服务项目;

8.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两化融合方向申报条件。

1.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等前期审批手续,在2019630日前完成并通过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的验收。

2.申报企业在广西区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信誉度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能保证项目投资来源,且项目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项目核心内容或关键技术、已获得和正在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4.申报企业应登录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pg/)完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并提交系统自动反馈的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报告,评估结果为项目申报重要依据。

5.2010 -2018年度获得过自治区两化融合资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完成原项目竣工验收后才能继续申报。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向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自治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导向;

2.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方案切实可行,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3.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自筹资金已落实;

4.市场前景广阔,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6.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缴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项目具备一定的研发和产业化基础,在2019630日前完成并通过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的验收;

8.原获得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到期未按规定期限报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原则上暂停该项目单位申请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格。

三、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按上述要求负责本辖区内企业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自治区直属企业项目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推荐申报。农垦企业也可由自治区农垦局直接推荐申报。

(二)项目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请各企业、各市工信委登录广西两化融合门户网站(www.iitcp.com)点击进入“项目申报”-“两化融合”或者“信息服务”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核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 两化融合方向申报:

1)《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表1》(附件1);

2)项目单位填报的《企业基本情况表1》(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1》(附件3)、《2010-2018年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支持情况表》(附件4)和《2018年度纳税情况表》(附件5),新办企业未发生纳税的不要求提供纳税情况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经授权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5)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凭证:包括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书、承诺函,自有资金证明,已投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支出有效凭证汇总表和凭证、合同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20181-8月份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9)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单位制作1-9项纸质材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封面样式见附件6,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

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表1》《企业基本情况表1》《项目基本情况表1》等表格各项内容务必严格按提供的格式填写,内容具体详尽。样表可以登录广西两化融合门户网站(www.iitcp.com)点击进入“项目申报”再进入“两化融合”界面下载,也可以登录自治区工信委网站(www.gxgxw.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项目单位须将1-9项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所有材料必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报送所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向申报:

1)《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表2》(附件8);

2)项目单位填报的《企业基本情况表2》(附件9)、《项目基本情况表2》(附件10)、《2011-2018年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服务)项目支持情况表》(附件11)和《2018年度纳税情况表》(附件5)。新办企业未发生纳税的不要求提供纳税情况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经授权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5)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凭证:包括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书、承诺函,自有资金证明,已投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支出有效凭证汇总表和凭证、合同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20181-8月份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项目技术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技术报告、监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

9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项目单位制作1-9项纸质材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封面样式见附件6,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

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表2》《企业基本情况表2》《项目基本情况表2》等表格各项内容务必严格按提供的格式填写,内容具体详尽。样表可以登录广西两化融合门户网站(www.iitcp.com)点击进入“项目申报”再进入“信息服务”界面下载,也可以登录自治区工信委网站(www.gxgxw.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项目单位须将1-9项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所有材料必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报送所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供以下材料。

1.两化融合方向申报:

1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文件(一式两份,纸质材料);

2)汇总本市《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表1》(附件1,纸质材料);

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认真进行筛选和审核,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刻录成光盘,光盘标记“××市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申报项目资料1”。

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向申报:

1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文件(一式两份,纸质材料);

2)汇总本市《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表2》(附件8,纸质材料);

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认真进行筛选和审核,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刻录成光盘,光盘标记“××市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申报项目资料2”。

五、申报时间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于2018113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含光盘)一式两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各一份,请分别送达),凡资料不齐或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一)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按验收后补助方式开展。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本市2010-2018年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2011-2018年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填写《2010-2018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7)、《2011-2018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表》,于20181130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对无法按原项目计划实施需调整的项目,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联合财政局提出调整意见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对各市上报的项目适时调研,以掌握行业发展运行情况。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信息化推进和安全协调处  徐蘅蘅  

联系电话:0771-8095299

电子邮箱:gxgxwisco @163.com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8813

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工业交通处  何志婵       

联系电话:0771-5331672

  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附件:1. 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表1

 2. 企业基本情况表1

 3. 项目基本情况表1

 4. 2010-2018年企业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

    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支持情况表

 5. 2018年度纳税情况表

 6. 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7. 2010-2018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两化融合)项目实施情况表

 8. 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两化

   融合)项目申报表2

 9. 企业基本情况表2

 10.项目基本情况表2

 11.2011-2018年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

   资金(信息服务)项目支持情况表

 12. 2011-2018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信息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财政厅

                        20181115

 

桂工信信息〔2018〕964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