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申报

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支持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示范应用,提升我区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  

     申请认定的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成套设备价值每套在200万元以上,单机价值每台在50万元以上,关键核心部件价值每个在20万元以上。 

     申请认定的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所生产、销售的重大技术装备在我国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并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三)申请单位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以及具备批量生产的基础条件。 

     (四)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 

   (五)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六)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压力容器等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