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26-10-14)

2026-10-16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南科规〔2026〕1号),组织开展2026年度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认定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管理规范。企业在本市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合作基础扎实。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已与1家以上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近2年新引进落地的企业,已与1家以上高校院所建立合作关系。

(三)项目实施有效。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2024年以来,企业与高校院所采取联合或委托方式开展技术攻关,通过横向或纵向等方式,累计实施产学研项目8项以上,至少拥有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成功验收案例。近2年新引进落地的企业,2025年以来,企业与高校院所采取联合或委托方式开展技术攻关,通过横向方式实施产学研项目2项以上。

(四)创新平台完备。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至少1个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

(五)人才培养联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联合人才培养机制,在企业内设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或实践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

(六)投入产出达标。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农业类企业2024-2025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他行业类企业2024-2025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高于3%或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近2年新引进落地的企业,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七)信用记录良好。企业未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南宁市近2年新引进落地的企业在满足第(一)、(二)、(三)、(五)、(六)、(七)款的基础上,可申报认定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企业填报《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报送以下材料:

1.企业2024年以来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情况总结及典型合作案例。

2.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书。

3.企业2024年以来承担和完成的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以及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正式立项文件、验收证明等材料。

4.企业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正式文件或牌匾等证明材料。

5.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的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培养方案、人才名单、结业证明等。

6.企业2024-202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专项证明及研发投入数据报告。

近2年新引进落地的企业,提供上述第1、2、3、5、6点材料,其中第1、3、6点只需提供2025年的情况及证明材料。

(二)申报企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前,需先将全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待初步审核通过后,再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南宁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全套材料PDF版和可编辑的申请表word文档发送至南宁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邮箱。所有材料装订成册,须有目录和页码,各部分佐证材料用隔页区分,装订成册后须加盖企业骑缝章。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企业,取消其申报和认定资格,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二)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材料审核、网络公示等程序对申报的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进行评审。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联系人:卢劲帆

电  话:0771-4881723

邮  箱:qbs4880956@163.com

地  址:南宁市淡村路5号南宁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罗湘

电  话:0771-5533816

 

附件: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申请表

 

 

                                                2026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