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2026-8-13)
各县(市、区)经(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6〕61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的企业应为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果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本次复核)。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认定为偷税情形,未发现存在影响申报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按附件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培育平台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10日。
四、请你们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做好初审工作,同时就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第二点)向同级税务、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五、请你们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汇总企业电子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佐证材料后分为两个文件夹存放)、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及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电子版报送至中小科邮箱;推荐函、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交换或寄送至中小科。
六、请你们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联系人及电话:陈雪,0771-5530485
邮箱:nngxjzxk@163.com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6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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