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广西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科发〔2025〕501号)(2025-12-29)
各设区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将《广西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广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属地管理、主体负责”的原则,着力提高有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占比,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到2028年底,“双培育”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占比达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增速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速基本一致,加快规模以上企业“高企化”;实现营收5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和无研发机构的工业企业“双清零”;推动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全覆盖;实现有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双提升”至3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精准帮扶。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情况进行统计摸排,梳理形成营收5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和无研发机构的重点工业企业清单、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双提升”清单、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清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化”清单等“五类清单”,明确分类施策对象,协同推进,精准服务。(自治区科技厅、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
(二)开展创新诊断。聚焦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组建行业技术专家团队,按照“一业一团”方式开展创新诊断,找准科技赋能的着力点,围绕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研判技术瓶颈,凝练攻关需求,形成诊断报告。依托诊断结果形成技术攻关项目清单,支持企业实施“揭榜挂帅”项目解决技术难题,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全国创新资源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三)培育研发机构。开展企业研发机构摸排,制定企业研发机构“六有”(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投入、有项目、有制度)标准,推动研发机构“普遍备案+分级认定”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市两级研发机构备案工作;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同等条件下,通过市级备案的研发机构优先支持认定为市级研发平台,通过自治区级备案的研发机构优先支持认定为自治区级、厅局级平台基地“白名单”管理。经自治区级、市级备案的研发机构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时予以倾斜支持。鼓励自治区级研发机构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将自治区级研发机构纳入自治区有关人才项目重点支持范围。(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
(四)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全覆盖。推动全区重点科技企业监测系统数据深度开发应用,将企业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和试验性开发等三类研发活动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以及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关键考核条件。(自治区国资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
(五)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遴选一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升规”培育对象,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实行“升规”培育对象科技企业服务包全覆盖,强化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新设备购置的政策支持。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中持续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能力提升项目,加大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支持。(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治区党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
(六)引导企业加速科技转型。筛选研发投入强度达1%以上、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有创新平台的规模以上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给予企业“科技型企业服务包”、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等政策支持,加速企业科技转型。(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建立企业创新服务联席工作机制,共同确立“五类清单”企业,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研究解决共性难题与政策障碍。各设区市、县(区)负责推进当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
(二)强化调度监测。建立“区—市—县”分级调度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专题协调会,对各设区市“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跟踪,协商解决工作推进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各设区市加强跟踪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进度以及技术创新难点问题,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纳入全区重点科技企业监测系统,完善企业研发“监测—预警—辅导—提升—销号”全流程管理。
(三)强化工作协同。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创新诊断工作,强化科技企业监测,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建设创新平台,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企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推动营收5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的重点工业企业清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工作,协助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化”;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所监管的无研发活动和无研发机构的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零工作;各设区市、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一企一员一案”的工作模式,配备联络专员定期走访企业,对接需求、排查问题和实施精准帮扶,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加快创新平台建设。
(四)强化氛围营造。加大创新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解读相关政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每年组织宣传报道一批“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攻坚的优秀成果成效,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