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2年度南宁市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的通知 南新研办〔2023〕3号(2023-3-6)
2023-03-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建设与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8〕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现认定中国-东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区域协同发展创新中心等5个研究机构为2022年度南宁市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详见附件)。
请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依照《管理办法》及时开展机构建设工作。
附件:2022年度南宁市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名单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