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结果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拟认定第十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的公示(2022-01-10)

2022-01-17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广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桂政发〔2017〕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1〕39号)的要求,2021年10月我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成字〔2021〕123号)。经各有关单位申报,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研究,拟新认定广西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为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在广西科技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  话:0771—2623365

邮  箱:cgc@kjt.gxzf.gov.cn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附件:第十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拟认定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