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2016-2018年逾期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1-11-10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南科规〔2017〕3号)要求,我局将对2016-2018年立项逾期未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清理处置。请课题承担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加快整理到期项目验收材料,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我局委托的项目管理服务机构。
对经多次催促仍拒不结题的单位,我们将对项目予以强制终止,对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记入不良科研信用档案,3年内不受理项目负责人申报或参与的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对其申报自治区、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予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报市信用办,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2021年11月10日
(联系人:许小叶 553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