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结果

关于2021年组建到期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的公示(2021-09-27)

2021-09-29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组建到期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1〕5号)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94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组织专家对“广西新能源船舶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4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验收评审,拟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3家。现将拟定验收结论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起至10月1日止。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自治区科技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0771-2618710(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771-2618921(基础研究

材料寄送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2021年组建到期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排名不分先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