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通知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06-16)

2021-06-1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激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科〔2020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奖补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61679

二、奖补范围

(一)在我市六城区和市属三大工业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企业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且研发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之日止已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无科研失信行为

三、申报内容

(一)总量奖补

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该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投入无负增长(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000万元的,降幅不超过5%),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数按3%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为200万元。

(二)增量奖补

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

1.广西瞪羚企业、建设有国家级科研平台的企业,按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6%给予奖补。

2.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有自治区级科研平台的企业,按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5%给予奖补。

3.其他企业按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4%给予奖补。

4.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为200万元。

5.因前一年度未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造成无对比数据的企业,不享受增量奖补。

(三)配套奖补

上一年度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且单个项目获得经费达到300万元(含)以上,按上一年度该项目实际得到财政科技经费的5%给予配套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为15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科技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2006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20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表,申报总量奖补、增量奖补的企业,请填写附件1申报配套奖补的企业,请填附件2一式份,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报增量奖补的企业,需提供广西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自治区级科研平台等有关资质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配套奖补的企业需提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文件、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和到账凭证(复印件);

(二)同一企业可同时申上述三类奖补;

(三)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税务、工信等部门对企业申报进行核定;

(四)审查合格的奖补项目,在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kjj.guili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科技局商市财政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拨付资金

(五)其他要求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并经税务部门核实后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实际研发费用为准;

(二)本次奖补的瞪羚企业是指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部门批准入库登记的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平台是指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奖补总额超出当年资金预算总额的,按相应比例调减奖补标准;

(四)企业应对奖补资金使用涉及的研发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奖补资金原则上用于企业自研发项目或配套各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支出。

附件:1.2020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表(总量奖补、增量奖补)

     2.2020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表(配套奖补)

     3.关于印发《桂林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615日  

联系人:张俊杰、郑毅;电话:0773-2855859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 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表(总量奖补、增量奖补).docx
附件2:2020 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表(配套奖补).doc
附件3:关于印发《桂林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