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通知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6〕121号)

2026-04-30

各设区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群体,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广西2026年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符合国家《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条件,且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23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2026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6年高企资格到期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工作程序

申报工作主要包括企业自我评价、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申报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等程序,请申报企业和各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认真阅读和熟悉《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流程》(附件2),严格按工作流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26年我区高企认定工作采取集中申报、统一受理的方式,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0月30日,根据企业申报进度分批次统一受理。请申报企业和各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在规定时间(附件3)内完成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一)企业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wfw.gxzf.gov.cn/)申报受理审核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打印、签字盖章送至所属地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附件4)。

(二)各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接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审核后统一送至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企业培育辅导。各设区市应加大高企培育政策扶持力度,做好高企申报业务、研发费用归集等辅导工作。

(二)加强申报审核。各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应联合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及时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提高企业认定申报质量。

(三)加强落实“放管服”。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附件5)的有关规定,支持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进行申报。

(四)加强申报主体责任意识。企业作为申报的第一责任主体,对申报数据、提交的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参与高企认定审计(鉴证)的中介机构作为重要的关联责任主体,应恪守从业准则,提升执业水平。自治区高企认定办对经查实的弄虚作假、中介包装等行为,按相关规定取消高企资格,并通知相关部门追缴企业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和处理通报违法行为。

六、联系方式

1. 各设区市高企认定申报业务、国家高企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附件4)。

2. 自治区高企认定办服务咨询电话:0771—5318614、5336935、5336951。

3. 自治区高企认定投诉与监督:

(1)投诉举报电话:0771—2093690;

(2)电子邮箱:gxkjtgxc@kjt.gxzf.gov.cn;

(3)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邮政编码:530022。

4. 高企认定申报纸质材料接收:

(1)联系电话:0771—5336935、5336951;

(2)送交或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2室。

附件:1.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企业名单.wps

      2.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流程.wps

      2—1.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目录模板.wps

      2—2.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操作指引.wps

      2—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wps

      2—4.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wps

      2—5.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推荐汇总表.wps

      2—6. 专项审计机构情况汇总表.wps

      3. 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wps

      4. 各设区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国家高企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wps

     5.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