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常态化收集广西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情况的通知(桂科发〔2025〕445号)(2025-11-13)
2025-11-13
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35号),调动广西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国家计划项目,现常态化收集广西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情况,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规定在配套资金和申报自治区级科技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广泛宣传发动辖区内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时将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情况予以提供。
二、请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填写信息收集表(详见附件),并附上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下达文件和任务书,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自治区科技厅(电子邮箱:gpc@kjt.gxzf.gov.cn)。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电话:0771—2844705。
附件:
广西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情况信息收集表.et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