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广西2025年度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公示(2025-7-3)
2025-07-04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科政字〔2021〕104号)等文件精神,经初步筛选、各有关部门复核,现将拟核定的广西2025年度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至7月10日。
社会各界对拟核定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反馈至自治区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附表:广西2025年度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名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