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2024-10-14)
五象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4〕746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精准推送政策,积极组织申报
(一)支持重点
2024年四季度“工业流动资金贷”重点支持四季度有市场、有产能、有订单的工业企业;2024年四季度“工业项目贷”重点支持四季度完成工业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需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二)申报要求
本次“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对于新申报和2023年、2024年一季度的已入库企业均要求重新申请入库,申报“工业流动资金贷”的企业应明确四季度排产目标,申报“工业项目贷”的企业应明确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其他事项按“桂惠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其他要求
请你们认真研究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同时有针对性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政策,积极组织辖内企业申报,并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将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信的企业纳入名单,帮助企业“应享尽享”。
推荐上报文、企业名单推荐表、企业信用承诺书请于10月17日(星期四)前将报送我局中小企业发展科电子邮箱:gxwzxk@126.com,由我局汇总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班迎欣 0771-5530485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4〕746号)
2024年10月14日
表格名称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4年四季度“工业流动资金贷”企业名单推荐表.xls
附件2.2024年四季度“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表.xls
附件3.企业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4.企业名单调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