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南宁市高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告(桂高认字〔2024〕6号)
2024-01-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实地核查、复核结果合议和公示等程序,决定取消南宁市高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见附件)。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