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8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示(桂高认字〔2023〕25号)
2024-01-02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有关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工作,根据复核实地核查情况,经我办组成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拟取消南宁市高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联系电话:0771—2093690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编:530022)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