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结果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首批拟建设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名单的公示(2023-12-22

2023-12-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桂政发〔2021〕39号)精神,探索完善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技术市场体系,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建设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工作。经研究,拟同意“南宁高新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4家示范区为首批建设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附件:首批拟建设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