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申报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指南来了!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1—8月累计产值超过2亿元且实现正增长(不含新入统企业); (2)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企业月度税收(含入库期税额、退税额和留抵税额)、用电量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均实现正增长。 注:有效月是当月数据不为零的月份,下同。 2.补助标准 2023年9—12月,按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助。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当月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含10%)的,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当月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20%以上(含20%)的,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5%给予奖励; (3)单个企业每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正增长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0)。 4.责任科室 牵头科室:经济运行室 电话:2825431 邮箱:jys2825431@163.com 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单位需在广西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不违反国家、自治区、设区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企业和项目单位,收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视情况取消其2到5年内工业和信息化资金申报资格。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可以在各月度多次申报,除备注说明外,各项政策均可以同时申报。 请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属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企业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保证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的通知
相关附件:
- 附件1:支持正增长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2:支持负增长的企业扭负为正补助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3:支持新建投产企业加快释放产能补助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4:支持企业早投产早上规补助资金申报表补助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5: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业项目投资补助申报表.xls
附件6:支持汽车行业去库存促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7:支持企业加大区内配套采购补助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8:支持产销对接补助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9: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xlsx
附件10:企业申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