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西南宁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职改(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我区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7〕64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54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进行推荐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成员必备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取得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知识面广,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四)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并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有指导和培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五)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推荐评委库成员具体要求
(一)为确保评委专业满足专业设置要求,请对照《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桂职办〔2020〕42号附件)及《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1版)》(桂工经职办〔2021〕8号附件)的相关专业名称(详见本文附件1、2)推荐南宁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
(二)根据相关规定,各单位不宜推荐公务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及不能履行评委职责的人员作为评委库成员。
(三)根据相关规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可由南宁市工信局行政领导或具有相应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
(四)由于专家库资料管理需要进行信息化升级,请尚未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录入信息的所有现在库成员,按流程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重新录入材料,配合完成信息化升级。
三、评委库成员入库程序
拟入库专家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南宁市工信局职改办审核并判断入库层次后,报南宁市职改办核准备案。
四、材料填报要求
(一)“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如下:打开网址http://my.gxrczc.com/Login→个人(单位)注册登录→评委专家入库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单位审核(以上步骤详见附件3)→南宁市工程技术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职改办)审核。
(二)申报人请在系统选择“工程系列南宁市副高级评委会”。
五、时间安排
系统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8:00关闭,请申报个人及所在单位在要求时间内推送材料到我办。
六、联系方式
(一)系统技术支持:0771-5505013。
(二)政策咨询电话:南宁市工信局职改办0771-5719485。
附件:1.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0版节选)
2.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1版)
3.高级评委库专家入库系统操作说明
2023年6月13日
表格名称
关于推荐广西南宁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南工职〔2023〕8号).pdf
附件1 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0节选).doc
附件2 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1版).xlsx
附件3 高级评委库专家入库系统操作说明.docx
操作